一、申 請
1. 請先填寫表單內容並送出。
2. 確認後將由BANANA音樂館提供場地租借申請表,填妥和用印後,請掃描並E-mail寄送到
bananamusicpier2@gmail.com,或親送至BANANA音樂館。
二、付 費
1. 場地費用及保證金:確認租用時段後,請於一週內親至BANANA音樂館,或以轉帳、匯款(手續費需自行負擔)方式繳交場地保證金3000元;如逾期未繳交,本館保有取消該場地預約之權利。
三、取消或變更
1. 租用單位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(如:天災、颱風等),而導致節目之全部或部分無法如期演出,得與BANANA音樂館重議原申請之租用時段或擇期辦理。
2. 租用單位如因私人因素取消原申請租用時段,最遲於場地租用日兩星期前,以書面提出取消申請,所繳訂金全數退還;場地租用日於兩星期內告知,所繳訂金不予退還。
3. 租用單位完成租借手續後,不得私自轉讓;如有私自轉讓之情形,BANANA音樂館保有取消其租用場地之權利,所繳訂金恕不退還。
四、注意事項
1. 租用單位如因作業需求,需要延長使用時間,必須先徵得本館同意,增加每小時以場租25%計費。
2. 租用單位所有的錄音、錄影及轉播行為,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、隱私權或其他權益者,由租用單位自負全責。
3. 租借場地之用途須以推廣藝文相關活動為主,不得進行宗教、政治、違法活動,或與申請項目不符之活動,如經發現,BANANA音樂館保有取消其租用場地之權利,所繳訂金恕不退還。
4. 本場地租用管理要點,BANANA音樂館保留修正與更動之權利。如有未竟之事宜及細則,BANANA音樂館將視情況處理。
5.租用期間,如有損害BANANA音樂館之物品,租用單位需照價賠償。